文本内容:
东安县教体系统县外居住人员证明(此证明仅用于疫情防控期间从居住地到工作单位“点对点”使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老师、学生、员工)身高(厘米)体重(公斤)往返交通工具(车牌号码)同行人员(人数、姓名、关系)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到楼牌号)身份证号手机个人承诺我承诺
1、疫情防控期间,坚决做到从居住地到工作单位“点对点”往返
2、返回居住地后,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与非健康人员接触,更不到疫情区域,个人外出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3、保证同行人员身体健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签字单位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校长签字单位盖章2022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