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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承检机构在食用农产品抽样时,除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常规开展抽样任务外,要把握以下流程及要点
一、行政监管人员抽样注意事项
(一)事前准备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抽样,应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应熟悉抽样过程规范和取样技术要求带好相关抽样文书和抽样设备(容器工具等),需要冷藏及低温保存的样品,应该配备冷冻车辆或者车载冰箱监管部门也可邀请相关抽检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抽取样品监管部门配合受委托承检机构抽样的,可结合检查计划和机构协商确定抽样时间、线路和“双随机”抽样食品单位、品种等
(二)事中检查现场抽样时,监管人员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证照齐全同时检查抽样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检查发现销售者无证照,或者进货查验、进货凭证不齐,同时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问题隐患的,可在依法查处同时,进行执法抽样检验
二、检验机构抽样前准备(-)对接监管部门根据委托方要求,检验机构抽样人员要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并告知抽样辖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陪同监管人员抽样计划需明确抽样的品种、批次数量、抽样时间段等根据日常抽样速度确定辖区里本次任务的抽样主体数量,并预留几家抽样主体防止出现被抽样单位无样品、无合法资质等情况的出现
(二)细化过程要求明确抽样计划后,及时对接辖区监管人员,进一步细化线路、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并明确监管靶向如辖区内有大型农贸市场是否需要增加抽样品种辖区内经营主体连续出现不合格信息等
(三)确定抽样路线确定完计划后,要沟通记录陪同监管人员的行程安排,如明确是否基层所或抽样地碰头,事前是否开会协商抽样靶向,中午是否休息、如何就餐等
三、抽样时关注事项(-)确认同行人员数量除技术机构抽样专业人员外食用农产品应需至少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各抽样组织单位应提前和相关人员联系,明确工作要求
(二)被抽样主体核查抽样人员核对被抽样单位的资质,被抽样单位取得合法资质且在有效经营范围内监管人员同时对销售者依法经营、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若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置
(三)特殊样品处理对易腐烂变质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样品,需进行带回实验室进行均质备份样品的,应当在现场抽样时主动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告知并确认,回到实验室后采取摄像等方式对样品均质备份进行全程记录,相关记录保存2年以上
(四)样品及文书签字确认抽样结束后,备份样品和抽样文书均需抽样人员(包括监管人员)共同签字或者盖章执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市县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时,还需要一名市场监管人员在PAD上签名
(五)特殊情况处理抽样人员核对被抽样单位的资质被抽样单位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取得相关资质但不在有效经营范围内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监管人员查实并对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