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霍邱县名师送教活动实施方案(修订)为保证名师送教活动更加有效的实施,结合《霍邱县名师送教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教研〔2014〕7号)精神,将《霍邱县名师送教活动实施方案(试行)》修订如下
一、名师送教活动的意义和宗旨通过实行“定单式”送教方式,充分发挥本地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新模式,带动本县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激励更多教师成长为名师,促进全县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实施程序.建立名师信息库在本县历年来获得各种学术荣誉称号的教师中,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同意后录入名师信息库并向全县公布.需求学校发出邀请有送教需求的学校通过县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提出邀请意向,邀请意向包括拟邀请名师姓名及学科、送教内容与形式、送教时间与地点等经教研员与邀请学校、被邀请人及被邀请人所在学校协商后确定送教有关事宜.具体落实被邀请的送教名师按照邀请学校的要求进行充分准备,在约定时间内,与相应学科教研员一道赶赴邀请学校,按事前约定的组织形式和内容开展活动
三、有关要求.被邀请送教的名师应协调好送教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控制送教总量,合理安排送教时间,以免耽误本职工作.名师所在学校应支持此项工作,尽量为本校名师送教提供方便.邀请学校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本着实用和实效原则确定是否邀请名师送教、如何邀请,以及安排怎样的活动形式和内容等.为充分发挥名师送教的规模效益,减轻名师送教对正常教学活动的冲击,发出邀请的学校尽量与周边学校协商联合发出邀请.为方便组织协调,有邀请意向的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发出邀请,过时不补
四、附加说明.获得各种学术荣誉称号的界定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获得县优质课和基本功大赛评选一等奖或市优质课评选二等奖以上的教师;获得县微课评选一等奖或市微课评选二等奖以上的教师;获省市“一师一优课”奖以上的教师.名师信息库每年9月初更新一次.受邀教师的交通费由受益学校支付,教育局象征性地给予一定补助参与活动的教师生活安排由主办学校协商解决.为减轻名师的送教负担,防止出现送教活动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的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将适度控制每一位名师及各学科的送教次数.暂定每所学校一年之内只有一次邀请机会,一次可邀请一至两个学科,每学科确定一位教师送教.当出现供需矛盾时,由教研室出面协商解决.受邀名师每送教一次,由教育局教研室出具一份开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