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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门面租赁合同出租方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严格遵守第一条租赁门面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受档门面租赁给乙方依法经营使用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下承租门面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门面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门面供水及供配电等设备齐全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给予乙方一天的装修期,从年—月开始计算租期和租金第三条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标准及交纳方式
(一)出租门面费用标准为单价元/平方/月,元/月(人民币),元/年(大写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二)押金为合同履约、水电费及设施、房屋装修的保证设立,金额为人民币元(¥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押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履约良好,或经甲方验收确认装修无损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等情形,将押金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扣取违约金或房屋损伤费用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下年到期日前一个月内交下一年度房租由于乙方单方面因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押金冲抵合同期内租金,不予退还押金不足部分,乙方向甲方补足合同期内租金甲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内部结算中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夷陵支行账号717902018810717
(三)乙方自行承担门面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经营费用第四条交付房屋期限乙方交纳租房押金及首期租金后,甲方于1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如原承租户未按约定腾退房屋的,甲方交付房屋时间顺延至原承租户腾退房屋后1日)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原租户清退事宜,但乙方必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房屋的风险,不因房屋清退及与原租户协商事宜影响本次租赁行为,乙方放弃因甲方迟延交房对甲方的损失赔偿权利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门面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时,有权从乙方交纳的押金中扣除,押金不够时,有权采取断电断水、强制搬出承租门面内物品等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二)有对乙方承租的门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进行安全消防隐患整改的权利
(三)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门面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交纳了门面租金及相关费用后,承租期内拥有门面及设施的合法使用权
(二)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门面租金及水、电、天燃气、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对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乙方不进行整改并因此对甲方门面及设施造成损失时,有权使用乙方押金赔偿押金不够时,有权要求乙方追加赔偿乙方若不进行整改,甲方可代为整改,整改所需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四)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并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不得用承租门面经营餐饮、歌厅、加工和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化物品经营活动不得对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噪音、气味、排污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用出租门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承租门面及设施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门面及原设施进行改造和改建,如有发生,视其情节予以赔偿或修复
(八)自行根据门面租期决定承租门面的装修及装修标准,并承担装修费用装修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管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应在租赁期满5个工作日内,移除出租摊位内属乙方的物品,但附着出租门面上、拆除后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设施及物品不得拆除逾期仍留置在出租摊位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物品所有权无条件转移至甲方,甲方有权处置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其任何装修费用及损失
(九)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民事纠纷和意外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不得将承租门面转租、转让
(十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在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治安、刑事责任由承租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二)乙方必须按有关要求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乙方剩余租期的房屋租金
1、未足额按合同约定期限交纳当期房租的;
2、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联营、入股或者贴出转租、分租、合租告示广告类似行为的;
3、不接受甲方安全检查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的;
4、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欠缴费用总额超过押金余额的;
6、用承租房屋经营餐饮、歌厅、加工和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化物品的
(二)合同终止,乙方拒不交还门面时,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押金,并采取停水、停电和强制搬出承租门面内物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三)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的(不可抗力指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情形包括自然灾害和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事件);
2、出租房屋被政府征用,或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第七条其他
(一)乙方接收甲方文件的方式为书面文件或者手机短信()、留言()、微信留言(),上述接收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文件送达地址为,甲方向该地址送达文件,视为乙方收到该文件
(二)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法人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盖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费用后生效
(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请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五)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门、财政资产管理机构、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另行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同生效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