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锅炉司机岗位责任制
1、本责任制适用于设有工作压力
0.7/2以上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各有关单位的炉房负责人,司机工等部门都应执行
2、司炉工人应是经过专业培训,并经主管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3、凡司炉人员应执行“蒸汽锅炉安全规程”和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操作上应兢兢业业,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认真做好锅炉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和锅炉房的整洁卫生,要备齐工具、材料、配件,设有消防灭火器材,并备有足够的燃料
5、锅炉点火应经负责人许可,点火前对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问题后方可运行
6、锅炉运行时,值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兼作其它工作,并不得随意允许其他人员进入锅炉房内(附锅炉房门外应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警示牌)
7、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应严格监视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并要求做到按时冲洗,叫水、安全阀试排气,并定时进行炉水化验、排污、集控值班人员应精心操作,严格监视仪表,确保安全运行
8、锅炉房内应备有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本和要害场所登记本等,交接班时应先检查后交班,并将有关情况详细作出记录以便备查
9、凡属锅炉房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并负责人身和设备安全,在班中严禁喝酒
10、运行中如果发现缺水事故,应立即叫水,如确认无水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严禁向炉内打水,一旦发现事故及时处理,并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1、司炉工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爱护锅炉设备
12、司炉工应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无蒸汽锅炉工操作证者,不能独立值班操作锅炉,凡持有操作证的司炉工不得任意调换工种,确因工作需要,或因其它原因调动时,应征得机电、安全部门同意,并报集团公司、市劳动局备案
13、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危险源的排查、处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