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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待物资出售协议甲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姚文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9号乙方联系人地址鉴于甲方大巴厂区历史积待物资招标事宜中,乙方为中标单位乙方已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2万元,并现场确认、查看本次报废物资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状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积待物资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积待物资项目代码、名称、规格、数量详见附件《积待物资明细表》价格及支付方式
1、总价格为人民币(¥
00.00);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支付剩余款项拾万佰元整(
00.00)至甲方账户;户名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江头支行账号
42082594、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物资款后,乙方方可办理提货手续交货方式
1、乙方自提,提货地甲方大巴仓库;
2、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3、交货时间自甲方收到乙方全额物资款后3天内提货完毕;
4、自甲方将积待物资交付乙方之日起,本协议物资毁损风险转移给乙方;
5、验收乙方已确认积待物资与所列明细相一致,乙方在交接验收单上的签字意味着乙方认可甲方已全部按照所列物资明细及乙方确认的物资状况完整交付乙方;
6、乙方须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装运,需进出甲方工厂的,车牌号与司机、装运人员须提前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甲方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否则罚款
0.5—5万元;
7、乙方所有需进入甲方厂区的人员(含乙方委托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赔偿甲方;
8、乙方装运物料出甲方工厂时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照本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全额物资款,否则本合同终止,乙方交付甲方的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不予返还;
2、乙方应在付款后5日内及时提取货物,否则甲方将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标准计收场地占用费总费用从乙方支付予甲方的投标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货质量保证
1、本协议标的为甲方库存积压报废物资,甲方不对该物资提供任何有关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及任何费用或保证;不提供销售发票;
2、乙方不能以甲方名誉或标榜甲方车辆零配件在市场上变卖,影响甲方产品形象与声誉上的行为,对本批物资作为商品使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该物资进行改装后投入现行车辆的生产运营,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纠纷处理因本协议履行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管辖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有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乙方:代表姚文斌代表:合同签定时间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