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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为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淮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强化全年常态化管控,扎实开展全年全面全域秸秆禁烧工作,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垃圾等抛置河道、沟渠、水库、塘坝等水体,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实现全区“零火点”
三、主要任务为全面控制农作物秸秆禁烧,实行全年全区域禁烧尤其要突出做好夏、秋两季重点时段禁烧工作(夏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1月20日),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派出流动哨等措施
(一)强化网格监管各镇街、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机制,各镇街、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孙刚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许伟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梁波交警一大队大队长沙炳杰交警二大队大队长许纪江相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方振华渠沟镇党委书记张长明渠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志民任好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明任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亚东街道党工委书记郃标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健西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广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程斌相南街道党工委书记牛煦相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杰东山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晓枫东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顺利三堤口街道党工委书记朱飞三堤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绍亮南黎街道党工委书记单光敏南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敬东曲阳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杰曲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丁向前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刘益民区环卫所所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陆恒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牛家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秸秆禁烧指挥部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直接由新任领导接任,不另行文相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各组成员及职责
一、督查考核和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禁烧前,主要督查各镇街、(开发区)动员会召开情况、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禁烧承诺书签订情况、组织宣传车宣传情况、条幅标语悬挂张贴情况;禁烧期内,主要督查各镇街、开发区禁烧措施落实情况和镇街、(开发区)包点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秸秆焚烧情况,同时督查各驻村包保领导和包保单位在岗在位情况(是否按时签到)、巡查和宣传情况(是否安排人员和车辆开展巡查和宣传,巡查和宣传是否达到一天3次,每次3小时),开展包收、包耕、包种、包宣传、包禁烧、包安全情况以及工作日志建立和报送情况;禁烧结束后主要负责对各镇街、开发区和各驻村包保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监督检查镇街、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在禁烧期间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严肃组织处理
二、巡查组主要职责:对禁烧区域进行24小时巡查;严肃查处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要及时制止,及时通知包保单位责任人,及时上报区禁烧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取证工作;对发现田间、河边、沟渠旁等处堆放秸秆的,及时通知所在地组织清运;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国家卫星通报火点情况赴现场取证查实;巡查小组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反映巡查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每次秸秆禁烧巡查结束后,由各组上报巡查情况,于次日上午9时前反馈到区禁烧办,联系电话
三、执法组
四、经费保障组
五、宣传组
六、技术指导组附件3相山区2020用韶禁烧工作村(社区)包保分组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建立区包镇街、开发区,镇街、开发区包村(社区),村(社区)包队,队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包保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切实做到“片片逐级包保,处处逐级监管”,逐级落实包保责任要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二)开展重点时段全天候检查各镇街、开发区要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在夏、秋两季重点时段(5月下旬一7月下旬、9月下旬—U月下旬),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等方式强化无人机、“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应用,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确保“不燃一把火”其他时段也要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
(三)强化秸秆离田各镇街、开发区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制定禁烧区秸秆离田方案,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储存场所,确保农作物收获后,除需还田秸秆外,未机收捡拾打捆和散落田间的秸秆得到及时清除严格落实机械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2公分以内,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8公分以内同时,各镇街、开发区要对离田的秸秆后期处理做出安排,加强秸秆堆放规范化管理,及时组织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堆放的秸秆,防止相山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做好我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和交通安全的影响,落实秸秆禁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山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秸秆禁烧工作责任,是指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村(社区)及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责任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一、考核对象渠沟镇、各街道、相山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及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秸秆禁烧工作领导与宣传发动、措施落实和禁烧成效3个部分(评分标准附后)
三、奖惩问责
(一)严格落实奖补资金倒扣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和省督查巡查情况,省、市、区奖补资金清算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对奖补资金进行严格清算和扣减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5%省、市、区奖补资金,非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2%省、市、区奖补资金,对于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扣减全部奖补资金省、市、区奖补资金扣回形成的补助缺口由镇街、开发区全额承担
(二)严惩“第一把火”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结果,发生全区今年“第一把火”的镇街、开发区将在考核中给予一次性扣除20分的处罚,并扣除禁烧保证金50%所在镇街、开发区不得评为禁烧先进单位;区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发生“第一把火”的村(社区)召开现场会,镇街、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检讨,由镇街、开发区对发生“第一把火”的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停职,专职抓秸秆禁烧工作,并扣除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禁烧保证金;对村(社区)包保干部进行诫勉,并扣除禁烧保证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予以纪律处分,并扣除禁烧保证金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结果,发生全区今年夏季“第一把火”的镇街、开发区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外,再由各镇街、开发区对发生“第一把火”的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对村(社区)包保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由各镇街、开发区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坚决打击故意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个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处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的,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结果发现的火点进行责任处理,每通报1个火点,扣除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10%禁烧保证金和各镇街、开发区25%禁烧保证金;超过5个及以上火点的,扣除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100%禁烧保证金,每个火点扣除各镇街、开发区40%禁烧保证金;同时作如下处理
(1)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1个火点(非“第一把火”)的,在全区通报批评
(2)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2个火点的,约谈各镇街、开发区行政分管负责人并作书面检查
(3)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3个火点的,约谈各镇街、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并作书面检查
(4)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4个火点的,约谈镇街、开发区党(工)主要负责人并作书面检查
(5)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5个及以上火点的约谈镇街、开发区党(工)主要负责人,对该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6)对原料生产基地有秸秆焚烧现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律取消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
(7)凡受到通报批评的镇街、开发区,当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得评先评优;凡受到诫勉谈话以上的处罚者,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8)对区直有关部门未履行规定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包保巡查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山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
2.对区级督导组、市大气办、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责任处理,经核实,每发现1个火点的,扣除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5%禁烧俣证金和镇街、开发区15%禁烧保证金;超过6个及以上火点的,扣除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100%禁烧保证金,每个火点扣除镇街、开发区25%禁烧保证金并作如下处理
(1)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1个火点(非“第一把火”)的,在全区通报批评
(2)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2个火点的,约谈村(社区)主任作书面检查
(3)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3个火点的,约谈村(社区)书记并作书面检查
(4)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4个火点的,约谈镇街、开发区分管领导及村(社区)书记
(5)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5个火点的,约谈镇街、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及村(社区)书记
(6)对村(社区)或镇街、开发区发生6个及以上火点的约谈镇街、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该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3.对于发生火点的村(社区)由镇街、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
(二)自查自评各镇街、开发区对照考核内容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于每年1月5日将自查自评材料报区禁烧办(电子邮箱)
(三)综合评定区禁烧办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综合评定工作成效考核依据区有关部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结合镇街、开发区自查自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日常检查以区相关部门条线检查为主,专项检查以夏季和秋季重点禁烧时段区有关部门联合督查为主
(四)结果运用依据考核结果,对镇街、开发区按照得分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镇街、开发区进行全区通报表彰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巡查发现的第一处火点(超过300平方以上)或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第一处火点所在镇街、开发区取消考核优秀资格相山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评分表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发生同时,要抓好荒草、垃圾等废弃物禁烧管控
(四)强化帮扶服务各镇街、开发区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健全禁烧预警及火情处置制度,及时发布应急预警,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工作;要提前准备好秸秆还田机械,收获时必须使用配备抛洒器的收割机进行收割作业,对粉碎效果不好的地块,主动利用拖拉机配套的二次还田机械开展秸秆还田作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农村合作社、社会团体做好劳力缺乏、经济困难群众帮扶服务,解决抢收抢种时期秸秆清运离田问题,化解工作矛盾
(五)强化督查巡查区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继续组建6个区级督导组和4个巡查小组,强化督导、巡查对于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发现的火点,要迅速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在非农作物收割的防控时段,合理安排巡查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巡查组对焚烧秸秆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
(六)强化禁烧保证金措施渠沟镇、开发区、曲阳街道、任珏街道分别缴纳10万元、5万元、3万元、3万元西街道、东街道、相南街道、东山街道、三堤口街道、南黎街道各缴纳1万元缴纳工作由区禁烧办、区财政局监督实施,逾期未缴纳到位的,4月28日前由区财政局负责通报并责令限期缴纳,相关镇街、开发区书面说明情况对完成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各镇街、开发区,全额返还禁烧保证金并等额以奖代补,奖补的禁烧保证金专项用于禁烧用车、加班误餐补助以及保障镇街、开发区、村(社区)禁烧工作投入,不得用于各镇街、开发区、村(社区)以外人员个人奖励对加班人员实行考勤制度,对在全区禁烧工作中督察、巡查、包保人员及参与禁烧工作的其他人员,工作日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助,周
六、周日每天发放200元生活补助节假日每天发放300元生活补助,费用由各单位按考勤结果自行解决对各镇街、开发区、村(社区)实施标准统一的禁烧保证金制度,4月28日前逐级向财政专户缴纳,对渠沟镇所属村全年不高于L6万元,开发区所属社区全年不高于
0.8万元,曲阳街道、任珏街道所属社区全年不高于
0.5万元,西街道、东街道、相南街道、东山街道、三堤口街道、南黎街道全年所属社区不高于
0.2万元环保工作站(局)及环保网格员全部纳入缴纳保证金范围,各镇街、开发区原则全年每人按村(社区)不高于80%金额执行对于完成禁烧工作目标任务的各镇街、开发区,村(社区)可以全额返还禁烧保证金并等额奖励
(七)强化考核问责区禁烧办按照《相山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镇街、开发区进行考核(见附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发生全省“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严格执行禁烧成效与补助资金直接挂钩机制,将卫星火点与巡查火点作为扣减相关资金补助的直接依据各镇街、开发区要制订并落实适合本辖区的考核及奖惩办法,加强对每一个工作环节的考核,奖优罚劣,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各镇街、开发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承担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责任各村(社区)承担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研究部署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难题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现代化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要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曝光秸秆露天焚烧严重的地区和行为,营造秸秆禁烧强大的警示教育声势,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财政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的筹措、安排、拨付和管理等工作按要求继续对小麦、玉米、油菜每亩奖补35元(省10元,市5元,区20元);对完成年度禁烧目标任务的各镇街、开发区,在此奖补基础上,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每亩分别再奖5元和10元区财政列支秸秆禁烧工作经费30万元给区禁烧力、,用于平台用车加油、误餐补助、办公耗材、宣传、设备购置、工作补助等各镇街、开发区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需要,各镇街、开发区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报区财政局
(四)强化部门联动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做好日常督查和执法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粉碎还田指导和农机管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还田,禁止河渠塘库荒滩烧荒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相关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交通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严禁打谷晒场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禁止焚烧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供电部门负责农村电网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附件
1.相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相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各组成员及职责.相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村(社区)包保分组表.相山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相山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评分表相山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政委胡启书区委书记指挥长朱龙区委副书记、区长副政委李清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德华区政协主席赵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延栋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黄思华区政府副区长崔晓光区法院院长施宏波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千里相山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成员朱超武区委办公室主任侯公领区人大办公室主任陆恒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刁守华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唐广建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浩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赵辉东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学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建峰区委督查考核办副主任(主持工作)许静区发改委主任张明区教育局局长任桂华区科技局局长孟跟东区经信局局长郭大庆区民政局局长孙川区司法局局长王之成区财政局局长许敬刚区人社局局长周剑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山分局局长牛家标生态环境相山分局局长吕鹏宇区住建局局长王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郑玉梅区商务局局长乔清华区文旅体局局长魏真平区卫健委主任柳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欢区审计局局长杨春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海英区统计局局长吕维民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主持党组工作)马心合区信访局局长组长副组长成员督查区域唐广建口渠沟镇开发区任珏街道曲阳街道杨飞束衍彪杰相南街道南黎街道周浩郭建峰东山街道三堤口街道西街道东街道组别组长副组长成员巡查区域第一巡查小组牛家标王彦文朱学峰赵永生开S辉鲁楼村刘楼村张楼村徐集村孟庄村郭王村钟楼村第二巡查小组王前王少强张学礼陈钦彦李清亮王勇朱传磊张集村瓦房村油坊村土楼村大梁楼村桥头村第三巡查小组柳泰闫光明任宏卫申正芳王先锋金勇开发区所辖各社区曲阳街道所辖各社区三堤口街道相关社区东山街道相关社区第四巡查小组吕维民丁向前朱东东白明李泉岭梁伟东街道相关社区西街道相关社区任好街道相关社区相南街道相关社区南黎街道相关社区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池圣洲李千里刘学东许伟刘建李峰李磊魏勇梁瑞梁靖张东峰梁波沙炳杰在全区范围内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工作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予以治安处罚,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及时疏导秸秆运输车辆,确保道路畅通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赵华王之成宋磊周晓笋黄辉焦明李继承张金成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划拨及时到位,管理镇街、开发区上缴的保证金,安排考核奖惩兑现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刘安顺赵辉东朱明段三明杨沐天主要负责桔秆禁烧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任强王-X2-刖李德成刘玉坡部爱民丁艳李清亮徐晨光指导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不断拓宽综合利用渠道,指导并督查镇街、开发区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2cm以下,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8cm以下;制定农机补贴工作实施计划,督促购买秸秆还田机械及作业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组别组长副组长成员包保区域第组胡启书任强郑玉梅郭大庆渠沟镇鲁楼村吕鹏宇束衍彪张楼村魏真平周浩郭王村王前孙JI钟楼村施宏波周剑油坊村组别组长副组长成员包保区域张明欧阳军刘楼村李千里柳泰孟庄村杨春华宋雨倩瓦房村丁向前许静徐集村朱超武赵辉东土楼村崔晓光任健大梁楼村王之成何荷张集村牛家标唐广建桥头村第组李清平刘江施宏波王爱军东街道铁路社区闸河社区赵志安幸福社区供电社区李明忠民生社区机厂社区第组朱龙赵华王俊陆恒崔海啸开发区河北社区谢娟徐鑫凤凰社区李亚罗秀萍王店社区张建设孟雷霆小集社区第四组赵德华黄思华崔晓光刘晓艳西街道洪山社区安康社区严筱萍新华社区利民社区程启军建安社区体育社区组别组长副组长成员包保区域陈向征鹰南社区鹰山社区第五组侯孝东朱东升侯公领任珏街道李桥社区马心合寇湾社区乔清华光明社区任桂华代庄社区李清华陈庄社区孟跟东新星社区孟艳南湖社区刘欢红星社区刘学任土于社区孔庆明余庄社区赵飞古镇社区沙炳杰杈园社区郑杰园林社区第六组黄培培刘斌李良成陈钦忠东山街道方顶社区周庄社区徐亭翰林社区马庄社区王昌峰建国社区东山社区荣新忠祥和社区第池圣洲张仁喜相加好靳秀明曲阳街道滩河社区组别组长副组长成员包保区域七组刁守华孙刚黄里社区郭剑峰张学义渠沟社区吕维民王海英前黄社区王佰成孙宜刚下街社区许敬刚王毅松任井社区梁波王凯滨河社区朱明刘益民刘庄社区许伟惠民社区第八组刘安顺田骊王建华二堤口董庄社区朱庄社区杨永纺织社区庆相桥社区李菁虎山北路社区三堤口社区王保华滩溪社区口子社区组别组长副组长成员包保区域丁怀习刘桥社区恒源社区第九组杨飞杨强国朱正春李本胜南黎街道梅苑社区李楼社区吴杰桂苑社区丁楼社区杨彩侠学院社区曙光社区王晓勤康乐社区锦华苑社区朱林城里社区组别组长副组长成员包保区域第十组李延栋李世林闵魁相南街道相阳社区黎苑社区陈桂前桓谭社区中城社区姚林青西城社区海宫社区刘玉同杏林社区春秋社区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组织领导与宣传发动(20分)组织成立禁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下发工作计划方案5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调度、安排和落实并有效开展工作的,得2分;党委或政府制定下发秸秆禁烧工作计划方案,得3分2召开工作动员大会,签定目标责任状、印发政府禁烧通告5召开工作大会,层层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得2分;印发了政府禁烧通告及有关宣传文件的,得3分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分3宣传情况10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多方位进行广泛宣传的,得3分;通过秸秆禁烧流动宣传车、张贴禁烧宣传横幅等进行宣传的,得4分5月20日、9月20日前,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得3分4措施落实(20分)制定秸秆禁烧考核办法2制定了本区域秸秆禁烧考核办法,如实逐级考核得2分;没有落实的不得分5督查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监管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8建立督查网络体系,有效开展督查、巡查工作的,得3分,重点区域无人值守的发现一次扣3分;制度及工作网络健全,及时报送信息的,得3分;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并有效运行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得2分,值班电话一次无人接听扣1分6秸秆焚烧及抛河事件查处情况3发生焚烧秸秆案件没有及时处理的,一起扣2分;发生秸秆抛河、抛路现象没有及时处理的,一起扣1分7媒体曝光3市级媒体曝光的一处扣
0.5分,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一处扣1分;市级部门通报的一处扣
0.5分,省级以上部门通报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曝光和通报火点不重复计算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分8秸秆堆储点和固化点建设情况4收储点布局合理、满足要求得2分,未满足不得分;每个镇(街)有秸秆收储站得1分,未满足不得分;及时将秸秆转运至收储点得2分,发现一块田未及时离田的扣
0.5分,扣完为止未建堆储点不得分9禁烧效果(60分)生态环境部、省卫星通报火点数40“第一把火‘扣20分,每个火点扣10分,超过4个火点该项不得分市级督导组、市大气办、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20每1个火点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