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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学院保健站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并留存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证明
二、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外内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得纪录,验收纪录和配送清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三、药品必须储存在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O
四、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如有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五、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六、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纪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销毁
七、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八、凭处方调配药品,严格审核处方,详细交代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九、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十、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