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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林业部分)实施细则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鼓励发展油茶产业
(一)申报对象项目类别与条件
1.良种油茶基地建设
(1)新建良种油茶基地非公益林范围林地连片面积5亩以上
(2)良种油茶补植良种油茶基地中部分品种单
一、授粉品种配置不足(不当)、保存率严重不足的班块
(3)良种油茶基地抚育及树体整形良种油茶定植少于8年的原则上不安排树体整形,植株生长茂盛或种植密度高的可提前到5年
2.油茶低产林改造单一主体合计实施面积50亩以上且林分结构合理(上层林木郁闭度不超过
0.2每亩油茶株数50株以上),立地条件较好的油茶林
(二)申报主体-1-良种油茶基地建设的申报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油茶低产林改造的申报主体为村集体或规模农业种植主体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申报主体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作业设计表、林地流转证明等每年申报截至时间为进入实施阶段的前一个月,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遴选和确定乡镇(街道)对申报资料初审汇总后报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对申报资料审核后,对符合建设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发文立项实施
(五)项目实施申报主体按照《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开展项目实施
(六)补助政策L良种油茶造林每亩补助800元;.良种油茶补植每株补助20元;.良种油茶基地抚育及树体整形:抚育每亩补助300元树体整形每亩补助100元,两项可同年或分年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每亩补助400元
(七)项目实施时间L新建良种油茶基地、良种油茶补植和树体整形安排在每年10月至次年4月;
2.良种油茶基地抚育和油茶低产林改造安排在每年8月至n月(A)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申请项目验收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外业验收,形成外业验收资料后,管理科室进行项目预验收,预验收通过后进行县级验收
(九)资金拨付根据县级验收结果,县财政局与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合印发资金拨付文件,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根据资金拨付文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及时领取财政补助资金
二、鼓励发展香樨产业
(一)申报对象项目类别与条件新建良种香椎基地申报条件为非公益林范围林地,连片面积3亩以上
(二)申报主体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四)项目遴选和确定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五)项目实施申报主体按照《香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开展项目实施
(六)补助政策.新建良种香椎基地连片面积达3亩以上的给予1800元/亩的补助;.新建良种香椎基地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的给予2300元/亩的补助
(七)项目实施时间新建良种香椎基地安排在每年12月至次年4月(A)项目验收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九)资金拨付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三、鼓励发展中药材产业(林下经济)
(一)项目申报对象类别与条件.铁皮石斛活树附生栽培连片面积2亩以上,每亩3000丛以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2);.多花黄精连片种植5亩以上,每亩1000株以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3)
(二)申报主体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四)项目遴选和确定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五)项目实施申报主体按照《铁皮石斛活树附生栽培技术标准》(详见附件3)和《林下套种多花黄精栽培技术标准》(详见附件4)开展项目实施
(六)补助政策.铁皮石斛活树附生每亩补助5000元.林下套种多花黄精每亩补助1500元
(七)项目实施时间L铁皮石斛活树附生安排在当年10月中旬至次年4月底.林下套种多花黄精安排在当年10月至次年4月底
(八)项目验收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九)资金拨付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四、扶持发展林业种苗产业
(一)项目申报对象与条件圃地在非公益林范围林地及非耕地上,规模面积1亩以上
(二)申报主体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申报主体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圃地非公益林范围林地和非耕地证明、营业执照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每年申报截至时间为4月底,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遴选和确定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对申报资料审核后,根据申报条件、苗木培育能力、计划限额等综合情况,确定补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下发扶持发展林业种苗产业年度计划
(五)项目实施申报主体按照下发的年度计划开展项目实施
(六)补助政策.当年新裸根育苗的,给予1000元/亩的补助;.采用容器育苗的,给予小容器
0.3元/株、大容器1元/株的补助
(七)项目实施时间每年5月底前完成(A)项目验收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九)资金拨付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五、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营销.申报对象由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政府主办农产品展览展销会的县域内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补助标准对参展企业按照县内500元/次、县外市内1000元/次、市外省内3000元/次、省外国内6000元/次的标准进行补助
六、鼓励发展森林康养休闲旅游产业
(一)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化基地.补助依据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给予奖励.补助标准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命名的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化基地,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二)省级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化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氧吧.补助依据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给予奖励.补助标准获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命名的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化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氧吧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5万元、4万元、4万元的奖励
(三)市级森林康养特色小镇、森林康养特色村、林业康养基地L补助依据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给予奖励
2.补助标准获得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命名的森林康养特色小镇、森林康养特色村、林业康养基地,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2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获得两个层级行业主管部门同一称号命名的按高层级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由低层级晋升为高层级的按高层级奖励补差
七、鼓励生态精品农产品参与评比活动.申报对象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览展销会的农业经营主体.补助依据按产品获奖文件给予奖励.补助标准获得国务院组成部门主办的国家级金奖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获得国务院组成部门主办的国家级银奖和省政府(包括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金奖,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获得国务院组成部门主办的国家级优质奖,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获得省政府(包括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优质奖,每个产品奖励
0.5万元
八、大力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申报对象以林业生产经营为主的家庭农(林)场.补助依据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给予奖励.补助标准获得省、市级示范性家庭林场称号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林场通过测评评定合格的,奖励
0.5万元
九、其他本实施细则由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