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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及省、市、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和要求,依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整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严肃对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践要求,对标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从“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高度深刻认识垦造耕地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以极端清醒、极端重视、极端负责的态度,狠抓垦造耕地问题整改,确保退耕(垦)还林“应还尽还“、生态复绿应复必复”、管护提质“应提尽提“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建立以党工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分管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纪检工作副职为副组长的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等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负责研
(三)维护群众利益在整改过程中,要坚持维护群众利益与自查整改相统一,不得损害群众利益要充分听取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土地承包经营户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民主、公开问题整改,接受群众监督
(四)确保安全稳定加强对暂停未完工项目的日常管理,避免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强整改安全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整改过程安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少说多做,及时处置不实、负面信息,做好正面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五)强化整改督导建立街道领导督导机制,督导组组长由联系村(社)的领导担任建立每周一晾晒、每月一点评机制,建立问题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要予以通报;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约谈、问责,确保彻底整改到位,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10-究我街道整改政策,指导和督促各村(社)落实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项目核查组、种植管护组、生态修复组、项目整改组,抽调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各村(社)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属地管理各村(社)是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建立相对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内容
(一)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整改以2018年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2022年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为基础,全面核实垦造耕地项目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坚决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坚决退让,撤销项目或调整项目实施范围一是已验收入库的,核销或核减补充耕地指标,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二是已验收未入库的,调整(退让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项目验收范围并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三是正在实施的,停止实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区域)并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四是立项未动工的不再实施,撤销项目,保留原貌不变
(二)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问题整改根据森林资源“一张图”林权证发放范围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核实垦造耕地项目是否涉及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范围不一致的,通过现场核查确定;现场核查还有问题的,委托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专家组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原则确定)涉及“十个范围”林地的,坚决退让一是已验收入库的,核销或核减补充耕地指标,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二是已验收未入库的,调整项目验收范围(退让涉及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并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三是正在实施的,停止实施(涉及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的区域)并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四是立项未动工,不再实施,撤销项目,保留原貌不变
(三)坡度25度以上区域问题整改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坡度图套合为依据,全面核实垦造耕地项目是否在坡度25度以上涉及坡度25度以上的,坚决退让一是已验收入库的,核销或核减补充耕地指标,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二是已验收未入库的,调整项目验收范围(退让涉及坡度25度以上范围的区域)并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三是正在实施的,停止实施(涉及坡度25度以上的区域)并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四是立项未动工,不再实施,撤销项目,保留原貌不变
(四)500米以上选址问题整改以地形地貌为基础,利用遥感影像,选址在海拔500米以上的,按照科学整改、依法整改的要求进行整改一是立项未动工,坚决撤销项目,保留原貌不变;二是正在实施和已经实施完工的项目,结合省级专家论证意见、农业种植利用评估,听取当地村级组织、承包经营农户的意见后,判定是否保留、撤销或核减评估后拟保留的项目,要落实耕地种植利用、加强水土保持措施;评估后拟撤销或核减的项目要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
(五)水土保持不力问题整改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逐个项目核查水土保持措施或方案;未编制水土保持措施(方案)或水土保持措施(方案)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完善要加强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鼓励结合生态拦截沟建设,落实生态修复,防止水土流失
(六)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整改L后期耕种不到位问题整改对已完工的项目,核查后期耕种利用情况,落实管护责任和资金;结合非农化、非粮化整改要求,按垦造耕地类型(水田、旱地),落实农作物种植,加大后期管护力度,防止耕地闲置摞荒
2.耕作层土壤肥力不足问题整改对已完工的项目,核查耕作层土壤是否要符合耕地质量要求,是否需要进行土壤改良、培肥;耕地质量不达标的,要编制土壤改良、培肥整改方案,落实资金,加强地力培肥、改良土壤,加大后期管护力度,落实耕种主体,防止耕地闲置搭荒如不能通过整改后达到耕种条件或无人管护耕种造成闲置摞荒的项目或地块,应坚决退耕(垦)还林,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
(七)项目合法合规性问题整改对垦造耕地项目立项审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自查,是否存在违法采伐林木、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问题,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及未经审批采伐林木、超审批范围和数量采伐林木及在2018年8月31日之后动工的涉林项目等毁林开垦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A)项目工程不完善问题整改
1.水资源不足问题整改对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水田项目或地块,核查水资源的来源地和水资源平衡计算、引水工程布局的合理性,后期种植水稻或水生农作物利用情况,督促落实管护资金,按垦造水田要求落实水稻或水生农作物种植,加大后期管护力度,防止水田闲置摞荒如不能通过整改达到水田耕种要求的项目或地块,应坚决调整耕地类型将水田改为旱地2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整改对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核查项目中机耕路、生产道、灌排水渠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与要求,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管护资金,强化后期管护,进一步完善和修复项目基础设施3•边坡绿化问题整改对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核查项目各类边坡是否绿化(含自然恢复),落实绿化资金防止水土流失
四、整改步骤从2022年9月开始,至2023年6月底,分全面自查、整改、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2年9月-12月).排查范围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省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问题清单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下发的排查要求,全面排查2015年以来立项实施的垦造耕地项目在项目选址、建设实施、合法合规、后期管护中存在的问题.排查要求各村(社)和相关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要求原则,自查自纠与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全面摸清垦造耕地项目存在的问题,做到项目底数清、数据清、标准清、问题清、时间节点清,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数据库,包括每个项目的矢量数据、现状、问题、对比图、影像资料等.制订整改方案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的原则,以项目为单位,制订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举措、整改时点、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做到问题项目精准、整改路径精准、整改举措精准、督导方向精准围绕整改“一件事”,建立一项目一台账一档案,形成工作闭环2023年1月10日前,整改方案经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并盖章后报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5月)严格按照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整改
1.撤销、核减一批违规选址项目已验收的,核减新增耕地指标;未验收的,整体撤销项目或核减实施范围对撤销项目、核减地块,要抢抓今冬明春植树造林时节,结合国土绿化美化、增花添彩等行动,制订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
2.评估一批高山区域项目对正在实施和已竣工的海拔500米以上高山区域的垦造耕地项目,委托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专家组,对垦造耕地项目进行新增耕地农作物适宜性评估;根据评估意见,结合项目所在地村级组织和农户意见,提出保留耕地或恢复植被的意见
3.提升一批质量不达标项目对水源不足的项目,有条件引水的,建设引水设施和蓄水设备;对达不到引水条件的,落实水田改旱地工作对存在水土流失的,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程确保边坡复绿;排水不畅的,增加纵向排水设施,确保水土稳固后续管护不到位的,进一步明确种植主体,加大投入,杜绝抛荒现象
1.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23年5月10日前,整改情况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并盖章报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严格对照整改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组织初验、自验,并向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乡镇有关技术人员、项目所在地行政村干部、自然村干部或群众代表、士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人(耕种人)按照整改方案,对项目问题点位进行逐个验收,形成初验报告,经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2023年6月1日前报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县级验收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突出生态保护优先,从源头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严格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牢固树立节约用地、集约用地意识,提高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效率,从严控制项目用地规模和占用耕地规模.完善垦造耕地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垦造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垦造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工作的实施意见》《垦造耕地项目验收办法》,从垦造项目全过程加强管理3落实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常态化森林资源督查,落实日常林业巡查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违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两个维护”高度,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把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按照“照单全收、立即整改”的要求,抓紧部署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学习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和市委常委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从思想源头把好垦造耕地“生态观”,为全县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坚持科学整改应在遵循省、市、县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技术导则的基础上,充分征询土地规划、生态环境、农业林业、土壤气候、水利等方面的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意见,制定适宜我街道具体项目(点位)的有效整改方法、措施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