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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第一条卫生院应当制定完善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范围、程序和要求,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应当指导卫生院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第二条卫生院党支部是医院的领导核心,研究和决定卫生院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的实施方案和重要举措;.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及群团建设等重要工作;.卫生院发展和建设规划,学科、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报告;.卫生院内部组织机构(包括行政部门、业务科室、党组织、按有关章程建立的组织机构)、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职工绩效薪筹分配、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卫生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卫生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事项.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整、交流、考核、奖惩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表彰,优秀年轻干部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引进和招聘优秀人才;.推荐审批出国(境)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给予党纪处分,并建议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卫生院对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确定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具体额度;.超过确定额度的资金使用;.超过预算规定限额的资金调整、使用
(五)其他应当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第三条党支部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遇到紧急情况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支部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其他列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会议议题也可由党支部其他委员提出建议、党支部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三)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党支部委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讨论表决,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参会人员半数为通过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讨论决定或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