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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O
(二)主要目标至2023年6月30日前,所有乡镇(街道)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由乡镇(街道)到村(社区)再到生产经营主体的清晰、完整管理网络,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体系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网格体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全面覆盖”的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划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协管员(以下简称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农安监管员应由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担任,农安协管员可以由村(社区)“两委”成员、乡镇(街道)技术人员担任;根据当地实际,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鼓励实行专职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无条件的可实行兼职,乡镇(街道)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相对较少,在能够满足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农安监管员与协管员也可同一个人担任网格单元大小可以乡镇(街道),或行政村(社区),或重点产业区,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等为单元划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设置质量内控员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构建起以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为主,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内控员为补充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体系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佩戴统一标识,标识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设计,县农业农村局印制配发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必须公示网格化管理图,包括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布局、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在醒目位置应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信息
(二)明确监管职责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及其他具有一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统一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制定年度日常巡查计划,明确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工作职责农安监管员主要职责应当包括.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动态维护本辖区规模主体名录,做到主体监管名录信息每年至少更新1—2次;.开展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宣传;.开展日常巡查及抽查检测等,对网格内生产经营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巡查应聚焦用药高峰期和农产品集中上市期进行,其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具有一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日常巡查频次一般不得少于3次/年,对于信用等级A或B适用低巡查频次,但不得少于2次/年;对于信用等级C、D、E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巡查频次3次以上/年;对散小户型主体一般不少于1次/年巡查内容应当包括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购买管理及废弃物处置、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追溯制度、标准化生产、农药兽药科学使用等落实情况农安协管员主要职责应当包括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检测抽样、用药指导、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主体质量内控员职责由农安监管员负责指导主体进行落实
(三)完善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在定格定人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与机制,确保网格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切实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根据农业农村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乡镇(街道)应当制定更为具体的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建立清晰的日常巡查工作清单;
三、进度计划
(一)2023年6月中旬前,各乡镇(街道)排摸属地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确保正常经营的各类主体纳入属地管理(如果排摸过程中发现有新的生产经营主体不在附件1内的,将相关信息添加到附件2中,并用红色字体)
(二)2023年6月30日前,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网格化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并将网格管理名单(附件)盖章后报备县农业农村局
(三)2023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四、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构建起有效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格、定人、定责“网格化运行机制和制度,按期实现所辖区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我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列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相关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