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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2年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通过项目绩效考核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提高项目执行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自治区财政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一)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期有方案,中期有监督检查,后期有总结验收,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宣传培训、档案整理、项目总结验收等方面要求成立相应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技术服务团队,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项目建设相关软件资料齐整并装订成册等
(二)项目任务清单落实及完成情况要求基地信息完整、真实、可追塑,面积真实、准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财务报账相关票据规范齐全、资金支付符合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办法等
(三)项目效果评价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有相应的安排部署会议记录(记要)、收集整理项目实施中相关影像资料,开展项目督促检查与自查自验等工作,按期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项目建设经济效益著社会反响良好
二、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考核,其中管理指标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做好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与自查验收等工作县级验收项目实施工作组要跟踪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有机蔬菜生产标准进行农事操作,严格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的控制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基地环境、种苗、水源、土壤、投入品、产品及贮藏运输等环节达到有机蔬菜生产标准9月30日前,适期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实地检查和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县级验收,重点查看权威性有机认证中心的阶段性检查、化验结果、有机认证及基地建设档案资料等,出具县级验收报告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兑付奖补资金
四、考核结果由所在乡镇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在涉农项目管理平台、彭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2022年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专项名称2022年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FI主管部门彭阳县农业农村局专项实施期2022年1月-2022年12月资金筹措巩固红河现代农业园区有机蔬菜生产基地300亩,每亩奖补优质种苗、有机肥、生物农药、土壤培肥、各种监测等费用1000元年度目标目标在红河镇红河村巩固有机蔬菜生产基地300亩通过技术培训,精心管理,使露地蔬菜平均亩产达
2.5吨/亩以上,亩收益3000元以上,生产效益显著,连贫带贫机制完善,脱贫成效明显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赋分得分评分标准管理指标(20领导机构有文件,有协调会议纪要明确领导机构,有协调工作会议记录和纪要4分fr文件.有协调会议纪要明确领导机构,有协调工作会议记录和纪要得满分机构不完整酌情扣1-2分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布局合理4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布局合理得满分,方案不合理酌情扣1-2分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有农户花名册,有完整的档案,并分类整理立卷4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有农户花名册,有完整的档案,并分类整理立卷得满分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不规范酌情扣1-2分资金管理建立专帐,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有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报告4分建立专帐,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有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得满分,财务管理不规范酌情扣1-2分报总收息及验信送结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方案、实施进展等信息,及时完成项目总结,组织项目自验并上报情况4分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方案、实施进展等信息,及时完成项目总结11数据充实完整,组织自验并上报情况得满分.信息报送及项目总结不到位酌情扣1-3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0分)产量指标完成计划目标产量指标40分完成计划目标任务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1-5分经济效益亩收入3000元以上10分完成指标任务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0.5分生态效益指标光热水土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10分光热水土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得满分,没有明显提高酌情扣L5分社会效益社会综合生产效率明显提高10分达到任务指标得满分无提高酌情扣1-2分满意度(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民抽样调查满意度80%10分达到任务指标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