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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3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为加强工作领导,特成立2023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农机监理中队,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年检工作的联系、协调和统计,**负责收集和上报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二、下乡定点年检时间安排时间下乡组3月13-14日金田镇3月15日社坡镇3月16日石咀镇3月17日大洋镇3月20日下湾镇3月21日厚禄乡3月22日蒙好镇
三、年检工作人员安排
(一)下乡组组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联络员)组员**(填表、检验)、**(盖章)、**(填表、责任书)、**(疏导交通)
(二)留守组组长**(填表、检验)组员**(填表、检验)、**(填表、责任书)、**(盖章)、**(补换证录入)、**(疏导交通)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规定》、《拖拉机禁用和报废》(GB/T16877-2008)等法规规章标准,变型拖拉机(多功能拖拉机)要在2025年前完成清零;在桂平市注册登记的所有变型拖拉机(多功能拖拉机)2023年12月31日全部达到报废年限,小型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手扶拖拉机运输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使用年限为10年,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
(二)深入宣传,提升服务农机中队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的作业场所发宣传单、张贴年检通知,确定年检地点,各乡镇农机推广站积极配合
(三)按要求与机手签订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要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人机证”三见面,加强对受理资料的审核把关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表格必需粘贴托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安全检查,必需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未粘贴反光标识、托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在有效期内,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五)要强化农机安全执法在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驾驶操作未按照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行为,形成农机执法常态化制度,严厉打击农机违法行为
(六)每天各组要将检验进度及时报送办公室,并且尽快易交档案,不能遗失
(七)遵守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法乱纪现象的,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