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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重申我省教师资格审核认定中,对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审核应严格按《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及《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鄂教办[2005)4号)执行,申报教师资格者须取得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非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含以往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视为无效证书为保证相关人员能按时参加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拟于6月增加普通话测试批次,为申报教师资格者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服务凡有需求者,请尽快到武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报名并参加测试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市普通话测试站地址矫口区中山大道194号武汉广播电视大学;咨询电话:027-83537661o特此通告武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