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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第七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的预通知(摘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门、全国各产业工会有关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群众性创新活动,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202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拟联合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第七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以下简称“交流活动”卜为确保工作进度和活动质量,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凡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中取得、在2019年12月31日前整体应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技术创新成果,均可申报参加此次交流活动.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艺技术创新项目;.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促进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或者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的新技术、新工艺、创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在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工艺技术突破项目,或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的自主创新技术项目凡涉及国家秘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国家重大项目、企业研发机构开发的重大项目,均不参加此次交流活动
二、申报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各单位项目完成人结合“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管理系统”内容(网址http://chengguodasai.org.cn)先将电子材料于3月20日前报装备制造工会,经市总工会审核同意通过后,再行进行网上申报成都市装备制造工会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