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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水利施工企业平安管理制度汇编名目
1、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平安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3、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4、平安例会制度
5、平安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6、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
7、平安责任制度
8、平安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9、平安生产经费使用状况跟踪、监督管理制度
10、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1、平安生产承诺制度
12、意外损害保险管理方法
13、平安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
14、平安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5、平安技术交底制度
16、科技应用及创新管理制度
17、平安生产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18、平安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9、平安风险管理制度
2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2、平安教育培训制度
23、班组平安活动制度
24、平安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2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6、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7、特种设备平安管理制度
28、交通平安管理制度
29、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30、防洪度汛平安管理制度
31、施工用电平安管理制度
32、易燃易爆危急品管理制度
33、危急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管理制度
34、施工现场平安警示标志牌管理制度
35、平安生产预警预报制度
36、相关方平安管理制度
3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8、变更管理制度
39、生产平安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40、文明施工、环境爱护管理制度
41、应急管理制度
(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认真完成隐患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的;
(4)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上报平安资料而未上报的;
(5)该季度有1次违规记录的个人;
(6)在事故发生点的个人2惩罚
5.
2.1在平安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惩罚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觉有事故危急的紧急状况,不马上报告、不乐观实行措施而未能避开或减轻事故的;
(4)由于不听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匚造成伤亡事故
5.
2.2项目部平安生产惩罚规定如下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判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一天内发觉该项目全部工作面有下列行为的10个违纪人员,对相关工作面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平安帽者;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高空作业未系平安带或系了平安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平安操作平台的除外);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在岗位上打闹者;在预制板、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在简洁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金属切割作业,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平安距离,乙烘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
2、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支配带病或疲惫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员强制上岗的,对支配工作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4、非相关人员进入危急作业区域,现场有工作面负责人、分管技术员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工作面负责人、现场分管技术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
5、非工作需要,任凭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6、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农用三轮车、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
7、特种作业人员、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泵、汽车吊、做运输车等),必需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马上停止作业
8、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租赁机械由机主负责经济赔偿;项目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9、在高压线四周起重吊装作业,必需与外电线路保持平安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部门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外以100元罚款
10、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11、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平安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特长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
12、各种车辆、机械必需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司机、操作员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担当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支配的除外
13、机械设备必需有经常性的检查修理保养记录,没有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修理、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工程部设备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4、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工作面、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5、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实行平安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损失依据状况进行赔偿
16、项目部、施工队从事炊管的人员和厨师,每半年必需进行一次体验,对未能持健康证而上岗的炊管人员、厨师,发觉一名,对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100兀罚款
17、项目部、施工队因选购物品不新颖或选购腐烂变质等物品或因消毒措施不当而引起职工中毒事故发生的,发生一次事故,对相应部门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项目所在地区如发生传染性疾病,项目部己实行措施,并作出具体的要求,而施工队没有按要求实施,导致有人员染病的状况,项目部将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18、因防暑措施不到位,发觉一例中暑者对相关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处以100兀罚款
19、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因发觉一例因煤气中毒者对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20、因劳保用品不合格或发放不准时,发觉因防护缘由而引起的损害,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1、凡损坏平安防护设施和平安标志标牌的,或任意拆除和任凭挪动的,发觉一次,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对所属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损坏的标识、标牌
22、有下列行为的,对电工处以50元罚款(若该部门电工对该部门负责人已提出整改意见的除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架(敷)设,不符合用电平安技术规范的,发觉一次,对架(敷)设线路的部门负责人和电工处以100元罚款对使用木质配电箱,或无配电箱直接将刀闸装在木板上的,每发觉一次对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安排电箱、开关箱配电;二级漏保,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爱护器,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开关箱应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严禁,,一闸多接,,,违者对使用部门处以100元罚款;严禁用其它导体代替熔断丝,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处以500元罚款;配电箱内有多路配电(指2路以上)无标记注明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处以50元罚款;闸刀破损、闸具不符合要求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移动照明灯具用铁杆支架无绝缘爱护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处以50元罚款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的,违者对使用部门处以100元罚款
2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集中各工作面负责人、劳务队队长、班组长、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并督促劳务队队长、班组长、现场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必需有交底和被交底方的签名记录,没有交底或交底无记录的对劳务队队长、班组长、现场技术员处以50元罚款,对工作面负责人处以100兀罚款
24、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5、未经过领导同意,擅自向河道、池塘排放泥浆,违反上述规定对实施排放的部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还必需担当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6、对存在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的,对其部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对拒不整改的部门处以300〜5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
27、屡次违反某一条款的部门或个人,下一次的惩罚以上一次罚款的双倍数计罚
28、现场受到业主批判或罚款的,对项目经理部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项目部应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29、对平安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上述多项规定的部门负责人将处以100〜300元的合并惩罚
5.
2.3在防火平安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并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的;
2、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无防火负责人和禁火标志的;
3、对消防设施、器材任意挪用、损坏或保管不善,影响使用的;
4、埋、压、圈、占室内外消防设施的;
5、有隐患不处理、不报告、不准时实行订正和预防措施的;
6、发生火灾不报告,或破坏火灾现场的;
7、不协作公安消防管理机关和公司、项目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其他活动的;
8、不准时按《火险隐患通知书》的要求整改的
2.4对劳务队的奖罚
(1)嘉奖平安、质量依据平安工地建设标准达标的劳务队,项目部一次性嘉奖平安管理人员1000元,劳务队4000元
(2)劳务队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惩罚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劳务队5000元,另一次性惩罚劳务队平安责任人500元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劳务队10000元,另一次性惩罚劳务队平安责任人600元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劳务队20000元,另一次性惩罚平安责任人800元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劳务队40000元,另一次性惩罚平安责任人1000元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惩罚发生气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劳务队赔偿,并一次性惩罚劳务队10000-20000元,惩罚平安责任人500-1000元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惩罚比照平安责任人惩罚金额的2倍惩罚
42、平安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43、平安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
44、脚手架管理制度
45、平安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46、水上作业平安管理制度
47、接近带电体作业管理制度
48、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4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管理制度
50、交叉作业平安管理制度
51、施工平安技术管理制度
1、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为明确平安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平安生产责任,使公司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平安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降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明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3、平安生产目标指标⑴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⑵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⑶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为零;⑷千人负伤率5%;⑸三级平安培训教育率100%;⑹平安隐患整改率100%;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⑻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100%o
4、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⑴年度平安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历年和上年度平安生产执行状况制定,最终由公司平安生产小组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⑵平安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平安生产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需严加把握,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⑶平安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培训、作业规范、平安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⑷平安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需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平安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平安生产目标与指标
5、目标与指标的分解⑴平安目标制定后,依据各部门在平安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平安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法⑵平安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工程部门要把平安生产目标与工资安排挂钩
6、目标与指标的实施⑴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平安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和平安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阅历,评出先进并实行嘉奖,树立先进榜样⑵平安科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平安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方案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嘉奖规定⑴在年度考评期内,公司完成考核期平安生产目标指标的,赐予公司平安生产责任人和平安主管部门嘉奖⑵各部门全面完成平安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赐予部门平安生产责任人和部门嘉奖,其余有关人员和部门按比例赐予嘉奖⑶嘉奖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考核规定公司或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平安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状况进行一次性惩罚⑴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2000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项目负责人考核3000元⑵发生重伤一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1000元,车间负责人500元;重伤二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2000元,项目负责人1000元⑶一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殊严峻者,除执行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开除⑷本部门平安生产责任人以外的其他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的惩罚按责任划分按比例进行惩罚⑸部门对考核指标第(五乂六乂七)
(八)项没有按要求执行落实的每宗按公司违章处理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取消嘉奖资格对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屡教不改等恶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平安科提出惩罚意见并作出惩罚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方法,由平安科进行考核,由办公室进行监督,由平安生产小组进行总结与评比每半年对平安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准时调整平安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方案
2、平安生产奖惩制度.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平安管理,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杜绝违章作业行为,防止和削减伤亡事故,确保平安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平安目标考核、检查相关奖惩状况.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2014版《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管理职责.1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制度.2公司平安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各部门和项目部全部从业人员执行本制度
5.管理内容及要求1嘉奖
1.1平安嘉奖类别1国家级嘉奖;2省部级嘉奖;3地方政府县级以上机关嘉奖;4公司嘉奖;5项目部嘉奖;6其它嘉奖
1.2嘉奖操作程序:1凡获国家级、省部级嘉奖的个人,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嘉奖,凡获国家级、省部级嘉奖的集体,奖金由获奖集体自行安排2凡获地方县级以上机关嘉奖的集体或个人,奖金由获奖集体或个人自行安排3凡获公司嘉奖的集体和个人,以公司嘉奖标准计奖4项目部平安嘉奖分为先进个人奖和先进集体奖5其它嘉奖凡个人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成果突出、表现优异的,赐予一次性嘉奖200-5000元嘉奖,由平安部门提出嘉奖建议和嘉奖依据,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争辩后赐予兑现凡个人举报其它人员或集体在生产活动中违章作业并且调查属实的,按举报事实惩罚的50%赐予举报人嘉奖完成当年平安管理目标,项目部视状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嘉奖7奖金来源罚款收入和上级单位、指挥机构嘉奖外,基金不够使用时,由项目部补足8全部奖金在嘉奖发生后10个工作F1内兑现项目部人员的嘉奖由项目部发放,其它嘉奖由平安部门向财务部门发出嘉奖通知,获奖单位负责人在财务领奖,之后将奖金安排表交财务存档
5.
1.3项目部平安生产嘉奖考核指标1本月内未发生职工伤亡、设备损坏和火灾等事故及事故苗头;2能够乐观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进行整改;3能够认真设置和维护平安防护设施;4能够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用电设施,并正确使用;5能够按规定完成各种教育、交底和检查的实施,并做好记录;6能够按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7按规定执行办理工人上岗及离职手续;8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持证上岗;9能够按时供应项目平安部要求上报的资料;10认真执行班前、班后讲话及班中检查制度
5.
1.4当构成以下因素时,取消该集体或个人本年季度评奖资格1发生重大人身损害重伤1人或以上、大型设备损毁、环境污染事故的;2当月违规累计超过5人/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