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施工平安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加强施工的平安管理,深化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主、综合治理”平安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平安,确保施工期间乙方的工作顺当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公平协商、意见全都,自愿签订如下平安生产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平安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其次条甲方担当的平安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需严格遵守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娴熟把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赐予惩罚;
(三)甲方有权对平安意识差、不听平安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必需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全部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依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急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损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惫作业,并按规定做好爱护工作;
(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需有配备齐全的平安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平安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和听从现场平安规定及平安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需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需系好平安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任凭拆除已架设的平安防护设施及平安装置和平安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爱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平安;
(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直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需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第四条平安责任本协议商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平安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担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章)甲方负责人(签章):(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