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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L1编制目的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市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L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L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和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本预案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订各县(市、区)要依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的相关预案
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依靠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扩展监测范围,扩展疾病监测种类对未纳入常规监测系统的相关疾病,如天花、沙门氏菌病等纳入监测系统管理对鼠疫、炭疽、出血热等实行重点管理中毒监测网络和食物中毒监测网络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设立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制定监测管理制度,在日常监测的同时,针对不同地区在不同季节加强对多发病、有可能暴发流行疾病的重点监测当出现不明原因疾病,常见病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增多等异常现象时进行监测报告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监测系统,对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实行网络直报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明确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和交流,建立疫情分析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对监测资料认真汇总分析,及时发现通报异常现象,引起关注并及早采取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对当地有化学毒品储存和运输的厂矿、企业,易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重要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3.2报告责任人与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322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及与群众健康有密切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病症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疫情报告的检查指导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关单位报告责任改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323报告程序和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责任报告人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报告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指示,XX其他相关部门,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核实和初步判定如果明确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核实后24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文字材料备案如不能排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相应报告后,经初步审核认为可能是或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经确认,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的要求进行报告报告内容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内容进行报告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应初步报告事件发生的地点、发现事件的过程和人员、病例的基本情况、主要临床表现和体征、考虑的可能因素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报告,当事件结束进行结案报告
4.预测、预警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灾情等预测预报结果,建立健全完善的疫情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主要应根据发生的危险程度和疫情灾情进程状况等其本特点,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四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疫情进展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此分级适时进行调整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全市范围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市内发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省份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且出现输入性病例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优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时2个以上设区的市
(4)霍乱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流行,一周内发病30例以上,且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害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或传入我市,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一次食物中毒数超过100人且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市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L3较大(IH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n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时2个县市区
(3)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县市区,或在我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
1.4一般(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腺鼠疫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未超过10例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周内发病9例以下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国家、省、市XX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和评估
4.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和评估
(1)市卫健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我市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测,并对事件可能发生的后续危害做出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可能波及和扩散的地域范围、受影响的人群、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资源分配、持续的时间、控制工作的进展与效果、社会影响及公共安全等,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
(2)市卫健局成立XX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专家组,其成员由市疾控中心、市结防所(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单位的流行病、临床及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市疾控中心负责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召集疫情分析会,向市卫健局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疫情分析情况,对相关疫情变化趋势的预测预警及其他建议
4.3法定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信息发布主体经省卫生厅和市政府授权,市卫健局为全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发布的部门,报省卫生厅后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各县市区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时,应报省卫生厅、市卫健局同意后公布信息发布内容
(1)法定传染病疫情市卫健局发布全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包括法定传染病的总体情况、各县情况,局部暴发或流行的情况、控制情况和采取的控制措施等不定期对一段时期内重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趋势分析,必要时发布疫情预警信息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卫健局发布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包括同一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情况和各县市、区情况,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发病人数以及救治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等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请卫健委或省卫生厅授权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发布433信息发布方式和时限1定期发布市卫健局以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公布全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或由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法定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或授权主要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2不定期发布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或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后,市卫健局在报请卫健委或省卫生厅授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以及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治措施等情况,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安排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发布准确、权XX息434信息发布程序1市卫健局定期发布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市卫健局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提供,分管局领导审批,并在发布前2天送市卫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并通报各县(市、区)卫健局及相关部门
(2)涉及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或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发布的,须报请省卫生厅或卫健委
5.现场处置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出公共卫生事件所产生的对公众的健康危害和影响现场处置职责与分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卫健局及相关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护领导小组授权成立的临时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救护的全面工作临时现场指挥部受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救援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专业工作组
1、医疗救护组突发事件发生后,凡就近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护人员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参加医疗救护参加医疗救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统一指挥和调遣要做好现场病人的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该小组工作由市卫生系统有关单位组成
2、疫情防控组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的流行病、临床及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防控专家要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同时要XX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重点地区的封锁、隔离及全市的防控工作该小组由市卫健局、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外办等部门组成
3、监督稽查组突发事件发生后,该小组要组织与协调全市卫生监督和纪律监察力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职业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和行政效能督察该小组由市卫健局、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4、社会稳定组突发事件发生后,该小组负责加强对事件现场警戒;加强对收治伤员医院的警戒,保证良好得治疗环境;对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负责事件现场治安、交通管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该小组由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
5、后勤保障及善后组主要负责保障药品、器械和医用防护用品的足量、及时供应;确保现场电力、通讯、交通等畅通;根据专家处置意见,选择疏散场所并立即疏散有关人员和群众;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等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居民防护组织机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健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食安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办、旅游局、监察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红十字会、XX火车站、XX东站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预案的制定、修改,协调、指导、督查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通报灾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情况市卫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疫情控制、医疗救护、物资保障、专家咨询等工作组,成员由市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专家组成,分别承担情况调查、现场控制、扩散预防、医疗救治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临时现场指挥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成立用品及食品的市场供给;组织协调食品及原料的市场供给该小组由市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6、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稿件,组织新闻发布会,接待媒体记者,及时、准确地对外发布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为防治工作提供各类服务接收、管理并发放社会及个人为传染病防治的捐赠款物主要由市委宣传部、卫健局、民政局、外办、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
7、事故调查组该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以及配合上级政府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主要由市卫健局、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执行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队)承担现场处置工作任务包括现场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病人救护和转运与隔离等,负责临时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医疗救护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凡就近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护人员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参加医疗救护参加医疗救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统一指挥和调遣支持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机构是现场处置的支持机构在现场指挥部领导下,做好人员、物资调配、病区建立与隔离以及病人的后续治疗;严重污染区外围的消杀灭工作;社会动员,群防群治;监测和后续处理等工作任务临时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卫生、公安、武警、通讯、环保、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进行疫区封锁等处理工作工作程序
5.
3.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快速调查确定可能病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及时做好病人救治、转移和人群疏散工作,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
5.
3.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1)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2)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做出快速、准确评估,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3)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4)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5)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x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辩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6)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的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53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534现场情况报告程序由现场最高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以保证上报信息准确可靠现场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现场指挥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及疫情情况,由领导小组指定机构和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向媒体发布信息,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其他任何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现场技术措施与后勤保障技术措施现场处置的技术措施参照卫健委有关技术方案后勤保障多方协作,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快速、准确、高效配合现场工作现场通讯建立运行良好的通讯网络,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准确通报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组织保障各级卫健委门要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必须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性和可能性给予充分的认识,必须从维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应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体系上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准备经费、物资保障和后勤管理621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要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贴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
2.2物资储备各级卫生、经信委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提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经信委负责组织、落实物资储备;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个人防护物品和必备的生活物资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O
6.23通讯与交通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救治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624卫生系统各部门间协作
(1)各级医疗单位要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病房、药品、器材等储备工作,开辟专门病房负责收治伤员和病人,并按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急救系统要积极做好现场救护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特别是做好流行病学监测和预警、现场调查、现场防病处置、毒物毒性鉴定、实验室检测等各项工作
(3)经各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包括水源、食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等的卫生监督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做好各项卫生强制性措施的督促与落实技术保障体系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组(队)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救护工作组(队)的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专业培训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对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等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报告、识别、调查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实验室网络建设建立并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验室网络,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为尽快识别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保障,以最快速度遏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33资料收集与利用1基础资料收集参与全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交流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与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信息资料,以供决策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2建立健全监测系统,保证收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加强常规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重点传染病报告系统,疾病监测、化学中毒和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系统的管理,保证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时性、敏感性、特异性健康教育与社会动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公众有针对性地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安全、自救、互救以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结果评估评估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完毕后,要对处置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经过科学评价提出处置类似事件的改进意见、建议奖励与处罚对在该类事件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抚恤与补助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对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附则预案制订与修订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临时现场指挥部赶赴现场,临时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人员组成.L4应急处置工作组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现场处置应急分队、后勤保障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医疗救护分队等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部门,由于突发事件的类型不同,可能涉及的部门也不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政府成立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即为责任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市、县、区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全市和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市政府应急办及时掌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适时建议市领导启动预案;协助市领导跨县市区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按照市领导的要求争取省及国家的支持市卫健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置;组织制定医疗救治、预防控制等实施方案和各项措施;发布疫情信息和预警等级;依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查;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配合宣传部门对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和提供医学咨询服务;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严重程度,向市政府提出疫情处置所需费用及物资计划和方案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按照指挥部确定的口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市政府食安办负责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和配合市发改委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职工的的应急处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市科技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工作,统一协调和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市民政局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和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救济款物的发放工作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突发事件区域的治安管理,协助实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市人社局负责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负责承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资金保障的其他事项市住建局负责本系统和各建筑工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各建筑工地落实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有关措施;做好从传染病疫区来我市的建筑工人的疫情监测工作,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并协助卫健委门进行处理市交通运输局、XX火车站、XX东站组织相关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优先满足疫区紧缺物资运送和人员疏散的需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做好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等向农村扩散;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市安监局负责做好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组织开展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市外办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涉外事务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行社等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个人防护能力和健康意识,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市工商局做好防治传染病物品的市场监管,维持市场秩序;组织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食品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资格调查、确认及采取行政控制措施;负责对未经登记设立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和窝点进行查处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卫健委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人员的检疫工作和进口食品、有毒有害物资的检验工作,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市监察局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22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与防病工作
(2)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3)协调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在卫生厅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卫生救护与防病工作
(4)向卫生厅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有关信息,与市政府有关部门交流信息5协调市政府其他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其他相关工作6起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与现场处理建议7督促建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信息交流网络,保证信息畅通8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9负责与新闻单位沟通,使各新闻媒体能够主动配合医疗救护和防病工作223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咨询与指导,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2收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答复社会关注问题3负责组织编制教材,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收集相关材料4开展相关的实验室技术和现场控制策略的研究5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2.
2.4临时现场指挥部职责
(1)临时现场指挥部是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委派的临时组织,要服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当地卫健委门和单位做好现场的应急工作
(2)负责事发现场所在区域外急救药品、器材、后勤物资、人员的统一调配
(3)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评价
(4)及时向上级领导机构反馈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上级要求提出调整现场工作策略的建议
(5)负责组织卫生防病的社会动员,争取群众支持225应急处置工作组(队)职责
(1)市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对县级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县级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支援其他地方的应急工作
(3)市、县(市、区)急救中心(站)和重点医院必须组建应急救护队,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由医疗队所在单位保管,定期更新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要建立由10〜15人组成的救护队,人员结构、急救药械、交通通讯设备配置要合理,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报告与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