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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股东分红及退出机制确定的决定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一、现阶段股东分红.截止年月日,公司拥有元现金净利润,经全体股东决议,对该部分利润的—%(百分之一)即元,按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即
(1)股东分配
(2)股东分配
(3)股东分配
(4)股东分配
(5)股东分配分配方式方法为口现金分配口银行转账(请选择),自本股东会决议正式生效之日起」日内分配完毕.剩余—%(百分之一)即元现金净利润,经全体股东决议,暂时不予分配以用于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
二、日后股东分红制度的确定公司日后的股东分红采取定期分配和不定期分配二种方式方法:.定期分配自本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账确定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等状况对公司利润的—%(百分之一),按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的—%(百分之一)利润供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不定期分配占股权比例超50%的股东一致同意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即对公司进行一次对账,确定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等状况对公司利润的—%(百分之—)按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的—%(百分之一)利润供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
三、退出机制的确定.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按上述方式方法仍不能完成股权转让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退还股本,并在减资手续完成之日起一1个月内对该股东按其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和公司财产分配其他股东及公司有义务配合该该股东完成退股手续、股权分红及公司财产分配
四、争议及正式生效.若因本股东会决议履行发生争议,各股东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本股东会决议一式一份,每位股东各持一份,交公司备存一份,自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盖章)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