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年月日部门1/
31、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内),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无霉斑,干爽清洁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各功能间(区)均有盛物架、刀架专间、专池、专用工具专用
4、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按要求进行留样登记
①重量100克;
②密封;
③生熟均要留样;
④要冷藏;
⑤张贴标签;
⑥时间要达标,即熟食48小时,生食24小时
6、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
2.0—
2.5m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