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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决算第一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应将竣工资料与工程决算资料一并报至工程部相关管理人员,工程决算同属工程验收合格范闱,工程管理人员、室领导应对工程决算认真审杳核对工程量,劳力预算和材料消耗及工余料、拆旧料等情况并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在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施工合约协议和相关规定办理,不得无故增加开支第二条审计部在收到工程决算10天内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规章及结算方式方法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工程部门联系,做到基建开支合理、准确审查后的工程决算应及时返回工程部,办理与施工单位结算事宜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转移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任在一个月内尽早办理。